关于考上(保送)本校研究生的同学提前入住和寄存行李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6-21 阅读次数:
各位同学:
今年本校应届本科生考上(保送)本校研究生的同学,确因导师课题或工作需要,可以到学院申请办理提前入住研究生公寓。
因为今年毕业的研究生要到7月17日才能办理完离校退宿手续,所以现在可以用于安排提前住宿的研究生宿舍非常少,根据各学院考上(保送)本校研究生的人数和现有空宿舍的情况,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按比例将床位分给各学院,由各学院掌握,酌情安排。申请提前入住的同学从学院分到宿舍号后,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提前入住手续。住宿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9月2日17:00止。为了不浪费住宿资源,不办理其它时间段的提前入住。一旦办理提前入住手续,不再办理退宿。
申请办理提前入住的同学需要填写入住申请表,签住宿协议。提前入住申请表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签字盖章。住宿协议到所住公寓楼值班室办理。
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(保送)本校研究生的同学,不办理提前入住的可以到22号公寓楼寄存行李,按1元/件·天收取管理费。
提前入住申请表、提前入住人员名单汇总表、寄存行李人员名单汇总表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制作,用电子邮件发送各学院。
提前入住的同学持学院盖章并写有宿舍号的提前入住申请表,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8:30-11:30、 下午14:30-17:00,在主校区22号公寓楼办理提前入住手续。每人每天交纳住宿管理费10元。办理完交费手续后,凭入住申请表、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所住公寓楼值班室办理入住,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、签住宿协议、领取宿舍钥匙。其它时间不办理。
2011年6月28日上午8:30-11:30、 下午 14:30-17:00,在22号公寓楼办理行李寄存手续,其它时间不办理。行李寄存只限考取(保送)本校研究生本人,凡办理提前入住的同学不能再办理行李存放。不准替别人寄存行李,如发现替别人寄存,按10元/件·天收取寄存费。行李寄存需提前打包、贴寄存条(注明寄存人姓名、学院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),贵重物品请个人保管,不予寄存。
同学们提前入住的是临时宿舍,待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退宿清扫整理工作完成后,再搬到本人所在学院分配的宿舍,二次搬家的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,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值班室换取钥匙。提前入住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二次搬家,否则将影响其他同学入住。对没有按时搬家的同学,将由导师、所在学院领导及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帮其搬家。
各份表格已以邮件的形式发至毕业生邮箱,请按邮件要求上报表格。未报汇总提前入住人员名单、寄存行李人员名单的学院视为放弃此项工作,该学院的学生,不能办理提前入住手续和行李寄存。
提前入住研究生的校园卡,延用本科生的一卡通。各学院报名单时,务必将本科生的学号和所住公寓楼号填写清楚,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名单和所住公寓楼的楼号提供给一卡通中心,一卡通中心负责为该卡开通所住楼的门禁授权。